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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审评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3-14 16:17:07     访问次数:96

一、团标评审前

1. 完成团标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对文本和编制说明完成修改;

2. 整理团标送审稿材料(含文本、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

3. 以上材料修改完善后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v  注意事项:

1. 文本排版需严格按照标准模版(附件1);

2. 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2)需按照章节顺序排列;

3. 标准送审稿材料均符合要求后,方才组织专家审评会

二、团标评审会

1. 准备现场汇报PPT(主要汇报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15分钟),草拟会议纪要(附件3);

2. 准备电脑、U盘、评审材料10份;

3. 准备会务场地及用餐;

4. 评价会现场需签字材料:

①团体标准技术审评会议纪要(附件3);

②团体标准评审送审稿投票单(附件4,评审后需专家投票表决);

③会议签到表(格式自拟);

④专家费发放表(格式自拟)。

三、团标评审会后

1. 团标评审会后两周内提交修改后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会议纪要等报批材料;

2. 经秘书处复核,符合要求的,将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

3. 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林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再报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后发布。

 

附件1标准文本模版

附件2征求意见汇总表

附件3团标审评会议纪要模版

附件4团标评审送审稿投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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