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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标评审前 1. 完成团标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对文本和编制说明完成修改; 2. 整理团标送审稿材料(含文本、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 3. 以上材料修改完善后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v 注意事项: 1. 文本排版需严格按照标准模版(附件1); 2. 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2)需按照章节顺序排列; 3. 标准送审稿材料均符合要求后,方才组织专家审评会。 二、团标评审会 1. 准备现场汇报PPT(主要汇报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15分钟),草拟会议纪要(附件3); 2. 准备电脑、U盘、评审材料10份; 3. 准备会务场地及用餐; 4. 评价会现场需签字材料: ①团体标准技术审评会议纪要(附件3); ②团体标准评审送审稿投票单(附件4,评审后需专家投票表决); ③会议签到表(格式自拟); ④专家费发放表(格式自拟)。 三、团标评审会后 1. 团标评审会后两周内提交修改后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会议纪要等报批材料; 2. 经秘书处复核,符合要求的,将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 3. 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林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再报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后发布。 附件1:标准文本模版 附件2:征求意见汇总表 附件3:团标审评会议纪要模版 附件4:团标评审送审稿投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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