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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8 11:04:49     访问次数:1312

浙林会〔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浙江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会启动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集中于解决“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模式生产一线急需的实用关键技术方面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油茶培育及病虫害防治技术;

2.香榧培育技术;

3.山核桃、薄壳山核桃培育技术;

4.毛竹笋覆盖培育技术;

5.雷竹、绿竹等食用笋覆盖培育技术;

6.林下道地中药材黄精、铁皮石斛、三叶青、白及、华重楼、金线莲、菜头肾等栽培技术;

7.林下食用菌、灵芝等栽培技术;

8.精品花卉培育技术;

9.山地果树甜柿、猕猴桃、杨梅、锥栗等培育技术。

二、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基本无交叉和重复。

2.标准提案中所涉技术具有明显或显著创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采取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提出申请,广泛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参与。

3.申请单位应熟悉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具备与所申请的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并具有标准制定工作经费保障。

4.标准第一制修订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程序

按要求填写《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1),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及标准草案发送至学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会秘书处。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联系人:沈丽、黄玉洁

电话:0571-87399081

电子邮箱:zjslxh2013@163.com

 

附件:1.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模板

 

                                  浙江省林学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Word

                 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Word

                 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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