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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林业科普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2 15:39:28     访问次数:2109

各市林学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各类科普资源,加强林业科普信息化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贡献,浙江省林学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林业科普基地”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独立开展林业科普工作,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机构。
(1)休闲游憩类:在休闲游憩等文化娱乐活动中,能够为人们提供林业科普教育的森林公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植物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
(2)生态保护类:具有动、植物资源保护功能,能够开展林业科普教育,且经省级(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命名的自然保护区、濒危动植物繁育基地(中心)、湿地公园、生态建设示范区等;
(3)教学科研类:能够开展林业科普教育的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学实验台(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特色学校等;
(4)其他类:能够开展林业科普教育的科技示范园、名优特产之乡、夏(冬)令营基地、科技活动中心、宣教中心、自然资源类博物馆等组织机构。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单位,需向市林学会提交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材料《浙江省林业科普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省级以上科研院校可直接申报,将材料报送至省林学会秘书处。
2、市林学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林学会。
(二)申报材料
1.科普场所照片及视频。照片:户外科普场所、室内科普场所、在单位外合作建立的固定科普场所,每个场所1张,照片不少于10张,照片应清晰、美观,单张照片应不小于10寸,大小不小于2MB。视频:要求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格式须为MOV/H.264(不接收带有水印的视频文件);视频宽高比为16:9;视频须为高清或全高清。
2.已有的媒体资源:包括科普微信截屏;科普网站截屏;科普微博截屏;2013-2017年出版的科普资料(如科普图书、科普期刊、科普报纸、科普音像制品等)的照片。
3.反映本基地林业科普工作的其它材料。
(注意事项:因日后编辑出版有关书籍需要,请各有关单位确保报送的照片及视频的质量。)
三、截止日期
    推荐函、纸质申报书和申报书电子版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省林学会。其中,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省林学会邮箱zjslxh2013@163.com(唯一指定邮箱,请勿通过其他途径报送,谢谢配合)。
四、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省林学会
    联系人:徐翠霞,卢玉婷
    电话:0571-8739908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厅1431。
    邮政编码:310020
    学会邮箱:zjslxh2013@163.com
 
附件:《“浙江省林业科普基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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