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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届 “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0 07:30:40     访问次数:5220

各市、县(市、区)林学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重要思想,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林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成绩,林业科技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省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全国林业局局长会议部署要求,激励林业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和科学普及奖。

二、申报要求

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实行提名推荐制。

(一)、提名条件:符合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要求,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2)提名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3)所提名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4)提名推荐项目奖的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浙江省林学会会员;(5)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鉴定或成果登记。

(二)、材料要求:(1)项目推荐书;(2)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彩色扫描件);(4)经济效益和成果应用证明(彩色扫描件);(5)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6)其他附件。

(三)、其他要求:(1)提交的纸质材料中项目推荐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统一用小四号字的A4纸打印。成套材料一式一份(白色封面),项目推荐书放最上面,请勿另加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另加13份推荐书(不需要附其它材料)。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提名推荐办法:各市林学会及各有关单位填写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奖项清单(附件1)、浙江省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报奖材料一起上报。国家级、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至浙江省林学会。

(五)、因网评需要,请于20201月10日起登录www.zjslxh.cn“报奖系统”栏目录入相关材料。

系统录入及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2月7日。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沈丽;徐翠霞

联系电话:0571-87399081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zjslxh2013@163.com(此邮箱为本次报奖唯一指定邮箱,请勿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报送,谢谢配合)。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1431室

邮编:310020

 

附件:1、      (单位)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推荐奖项清单

2、浙江省第二十届“科技兴林奖”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

          3、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2017修订)

          4、浙江省“科技兴林奖”项目推荐书

       浙林会〔2020〕1号关于开展第二十届 “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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