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浙江省林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学会整体功能,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省林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予以印发,本文件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市林学会可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林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浙林会〔2021〕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林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浙江省林学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