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学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强化创新驱动,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推广能力,加大对林业现代化建设的科技支撑,大力促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根据《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规定,经研究,拟开展第二十一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包括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奖,两类奖项分别申报。 二、申报要求 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实行提名推荐制。 1.提名条件:符合《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要求,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2)提名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3)所提名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4)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成果登记或成果鉴定;(5)报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为浙江省林学会会员。 2.材料要求:(1)项目推荐书;(2)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彩色扫描件);(4)经济效益和成果应用证明(彩色扫描件);(5)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6)其他附件:如申报二等奖以上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科技情报部门提供的查新报告。 3.提名推荐办法:各县(市、区)申报项目须经所在林业主管部门(林学会)审核后,报设区市林学会提名推荐;中国林科院驻浙单位、省属涉林高等院校、局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直接由所属单位(院校)提名推荐。 提名推荐单位填写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奖项清单(附件1)、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报奖项目纸质文本一起上报。同时将报奖项目纸质文本材料PDF版、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奖项清单(附件1)Word版、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省林学会邮箱。 4.截止时间:因网评需要,请于2021年3月3日起登录www.zjslxh.cn“报奖系统”栏目录入相关材料。系统录入及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5.其他要求:(1)提交的纸质材料中项目推荐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统一用小四号字的A4纸打印。(2)成套材料一式一份(白色封面),项目推荐书放最上面,项目推荐书首页为封面,请勿另加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3)另加13份推荐书(附件3,不需要附其它材料)和1份承诺书(附件4)。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以上材料申报单位同时向推荐单位报送电子版。 三、评选程序 1.评选采用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方式。 2.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沈丽,黄玉洁 联系电话:0571-87399081,87399184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zjslxh2013@163.com(此邮箱为本次报奖唯一指定邮箱,请勿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报送,谢谢配合)。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1431室 邮编:310020 附件:1.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推荐奖项清单 2.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 3.浙江省“科技兴林奖”项目推荐书 4.承诺书 浙江省林学会 2021年3月3日 下载:浙林会〔2021〕3号.doc 浙林会〔2021〕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