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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取消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5 16:50:07     访问次数:1919

各市、县(市、区)林学会,各单位学会组,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激发林业市场活力,经研究,我会决定取消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核定有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市、县(市、区)林学会及相关专业机构不再受理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核定工作的相关申请。
二、各地要积极创新绿化造林项目的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从事绿化造林工作企业的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关于印发〈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核定细则〉的通知》(浙林会〔2015〕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联系人:卢玉婷、徐翠霞
联系电话:0571-87399081
电子邮件:zjslxh2013@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310020
 
 
 
浙江省林学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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