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培育自然教育基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自然教育行业规范发展,决定开展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一)已认定的现有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均可自愿申请参加。 (二)符合《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浙林会〔2022〕4号)要求,未申报过省自然教育基地的相关机构,需经市林学会审核后择优推荐参加。 二、评定办法 (一)评定指标。 包括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教育服务等4个一级指标。各一级指标分为若干个二级指标。 (二)等级划分。 按评定指标对自然教育基地进行百分制考核,依次划分为3个等级,即三星、四星、五星级,星级越高代表基地自然教育综合实力越强。 (三)评定流程。 1.申报。满足星级评定条件的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报设区市林学会(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省级部门直属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浙江省林学会。 2.审核推荐。设区市林学会(野保协会)根据评定指标,互相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和审核,填写《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打分表》复评分,再统一汇总报浙江省林学会。 3.评审与公布。省林学会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现场查验,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分,评定结果经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后发布。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打分表》(附件2)自评分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盖章版1份和电子版(word),推荐单位汇总后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及《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1份和电子版(word)至省林学会。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逾期自动降级。 对获评星级的自然教育基地,将正式发文公布并统一授牌,且享有相关政策: (一)宣传推介。星级评定结果确定后,将发挥政府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浙江林业网、省林学会网站等媒体全面发布、动态更新。对四星及以上基地,推荐省级以上媒体给予重点宣传推介。 (二)能力提升。可优先获得国家或省内组织的自然教育相关行业交流、考察培训等名额。 (三)择优推荐。对获得四星及以上的基地,可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相关表彰奖励项目。 五、联系方式 省林学会 联系人:沈丽、黄玉洁 电话:0571-87399081、87399184 邮箱:zjslxh2013@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邮编:310020 各市林学会联系人 杭州市林学会 雷亦晨 0571-86511037 宁波市林业园艺学会 张 波 0574-87368116 温州市林学会 周芬芬 0577-85551779 湖州市林学会 李 颖 0572-2650093 嘉兴市林学会 吴小双 0573-82671373 绍兴市林学会 许尚锋 0575-85150089 金华市林学会 郑国良 0579-82065761 衢州市林学会 程建慧 0570-3081326 舟山市林学会 陈 斌 0580-2580621 台州市林学会 方 芳 0576-88819701 丽水市林学会 黄宇南 0578-2188750 附件:1.《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申报表 2.《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打分表》 3.《自然教育基地星级评定申报汇总表》 4.省级自然教育基地名单(第一批、第二批) 文件下载:Word PDF 浙江省林学会 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 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浙江省森林旅游协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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