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第四批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市林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并经省林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命名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基地等24家单位为第四批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名单(第四批)
浙江省林学会 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 浙江省森林旅游协会
2022年12月5日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第四批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