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发展中的创新和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林会〔2022〕7号)相关规定,我会现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标准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为目标,聚焦林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原创性标准,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交叉重复。 (二)标准项目第一起草单位应是省林学会会员单位,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但不得超过9家单位。申报单位要有良好的资信,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标准制修订经验。 (三)标准项目第一起草人应具备相关条件,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限报不超过2项,存在超期未完成在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不得申报。标准参与人不得超过15人。 (四)标准立项通过后,申请单位应在12个月内完成标准报批。 (五)标准制修订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及标准草案(见附件1),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报送至省林学会秘书处。电子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学会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评估,批准立项后,按《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林会〔2022〕7号)(见附件2)开展后续编制工作。 三、申报时间 本次团体标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丽、廖文婷 电 话:0571-87399081、87736701 邮 箱:zjslxh2013@163.com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99号省林科院11号楼102室 附件:1.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林会〔2022〕7号) 浙江省林学会 2024年1月25日
文件下载: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浙林会〔2024〕2号)Word 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浙林会〔2024〕2号)PDF 浙江省林学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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